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4-007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综合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
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资本控股”)于 2024 年 3 月 1 日签署《综合金融服务合
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公司曾分别与资本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大唐租赁”)、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租赁”)、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大唐保理”)签署《金融业务合作协议》《租赁、保理业务合作协议》《保理业务合作协议》,上述三份协议待《综合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2、签署《综合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交易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认为《综合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不具有排他性,本公司不会因该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曾分别与资本控股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租赁、大唐租赁、大唐保理签署《租赁、保理业务合作协议》、《金融业务合作协议》、《保理业务合作协议》(详
情请分别参阅公司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2 年 6 月 16 日和 2023 年 2 月
21 日的相关公告)。为丰富公司及所属企业融资来源,降低资金成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与资本控股签署《综合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为自
协议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原《租赁、保理业务合作协议》、《金融业务合作协议》、《保理业务合作协议》自《综合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十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综合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应学军先生、马继宪先生、田丹先生已就该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签署《综合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关联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集团”)将就该项议案于公司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与资本控股及其下属企业开展租赁、保理、委贷等金融服务合作业务,属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与上海租赁签署的《租赁、保理业务合作协议》,
于该协议生效之日起,上海租赁每 12 个月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70亿元的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支持,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3月29日起至2025
年 3 月 28 日止。自 2022 年 3 月 29 日至 2023 年 3 月 28 日,协议实际发生金额
为 12.62 亿元;自 2023 年 3 月 29 日至本公告日,协议实际发生金额为 9.12 亿
元。
根据 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与大唐租赁签署的《金融业务合作协议》,于该
协议生效之日起,大唐租赁每12个月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委托贷款等金融业务支持,协议有效
期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止。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协议实际发生金额为 31.18 亿元;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至本公告日,
协议实际发生金额为 14.4 亿元。
根据 2023 年 2 月 21 日公司与大唐保理签署的《保理业务合作协议》,于该
协议生效之日起,大唐保理每 12 个月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保理业务支持,协议有效期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28 日止。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本公告日,协议实际发生金额为 13.68 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与资本控股签署《综合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有效期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协议生效后,资本控股及其下属企业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每年度总金额不超过 200 亿元的租赁、保理、委托贷款、产权交易和资产管理等相关业务支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802114308
成立时间:2005 年 9 月 15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全成
注册资本:20 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 10 号 B-212 室(园区)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2.股权控制关系:资本控股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又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亿元
财务数据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计 665.57 647.99
净资产 382.37 382.14
财务数据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48 17.19
净利润 3.87 8.96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于本公告日,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约 53.09%的已发行股本;同时资本控股是大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资本控股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故签署《综合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
根据资本控股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公司认为资本控股具备满足本次
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综合金融服务合作协议》中约定,资本控股及其下属企业将本公司作为重
要客户和长期业务合作伙伴,在符合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公
司及所属企业在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循环经济等领域的项目提供自协议生
效之日起每年度总金额不超过 200 亿元的租赁、保理、委托贷款、产权交易和资
产管理等相关业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1.租赁业务:资本控股及其下属企业将发挥租赁产品形式灵活等特点,设计
安排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循环经济等能源项目的资金服务,通过回租业务
盘活本公司已建成项目的存量资产,调整债务结构,改善财务状况;通过新购设
备的直接租赁确保建设资金需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2.保理业务:资本控股及其下属企业将为本公司在火电、水电、风电、光伏、
循环经济等领域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提供保理业务融资服务,满足本公司及下属
企业的经营及融资需求,缓解项目现金流压力,提升能源保供能力。
3.委托贷款业务:资本控股及其下属企业将通过委托贷款丰富本公司的筹资
渠道,为本公司投资建设经国家核准的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促进本公司产业结
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4.其他金融业务:资本控股及其下属企业根据本公司的需要,发挥专业优势
为本公司产权/资产处置盘活及其他资产管理业务提供方案设计、政策咨询、进
场挂牌、分析评价及受托管理等服务。
协议项下各类业务年度上限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业务类型 协议生效日至 2025-01-01至 2026-01-01至 2027-01-01至
2024-12-31 2025-12-31 2026-12-31 协议终止日
1 直接租赁 45 60 60 15
2 售后回租 45 60 60 15
3 委托贷款 14.9 19.9 19.9 5
4 保理 45 60 60 15
序号 业务类型 协议生效日至 2025-01-01至 2026-01-01至 2027-01-01至
2024-12-31 2025-12-31 2026-12-31 协议终止日
5 其他金融业务 0.05 0.1 0.1 0.05
小计 149.95 200 200 50.05
5.协议自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为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资本控股及其下属企业将根据公司需求,综合考虑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
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和不同产品结构特点,给予公司及其子公司最优惠的融资费率
或服务费率,综合费率将等于或优于国内行业水平。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综合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签订后,双方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能够更好
地进行有效管控,有利于提高公司合规管控效率;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借助资本
控股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增加公司融资来源;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从资本控股获得
等同或者低于国内市场费率的资金支持及相关金融服务,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
本;资本控股对本公司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运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了解,有助于提
供较其他金融机构更为便捷、高效、个性化的金融业务服务从而提升企业整体运
作水平。
公司认为,《综合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中
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不具有排他性,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