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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968 沪市 宝钢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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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包装: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宝钢包装: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协议》,本协议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储双杰先生、钱卫东先生、邱成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因此财务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9015

  成立时间:1992 年 10 月 06 日

  注册资本:28.4 亿元;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及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有价证券投资;普通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产品的代客交易);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 1859 号宝武大厦 1 号楼九楼;

  法定代表人:陈海涛。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520.55 亿元,其中:信贷余额
225.62 亿元,负债总额 470.66 亿元,其中: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450.53 亿元,
所有者权益总额 49.89 亿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10 亿元,利润总额 4.94
亿元。

  (三)履约能力:财务公司历年来均未发生违约、挤兑等情况,经营状况良好。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财务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甲方)拟与公司(乙方)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主要内容为:

  1、公司每日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限额人民币 6 亿元,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

  2、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不超过授信额度
范围,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参照公司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同期同类信贷业务的利率及费率协商确定;

  3、协议的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定价原则

  1、结算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收费价格指导要求,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存款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存款服务,承诺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参照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

  3、信贷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参照乙方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协商确定。

  4、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甲、乙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三)双方的承诺

  甲、乙双方应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向对方提供各种有关信息、资料,通知对方各种重大变更事项,尽职尽责履行义务。

  1.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乙方支付需求。

  (3)甲方在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乙方作为上市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2.乙方承诺

  (1)乙方按照本协议在甲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上述服务给予积极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做
好存贷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信贷业务调查、评审工作以及提供财务报表等信息。

  (3)在安全、高效且不高于同行业收费水平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考虑把甲方有资质经营的金融服务项目交由甲方办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受中国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营要求提供服务,客户仅限于成员单位。因此,财务公司风险相对可控。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收费标准均等同于或优于国内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的金融服务,且不逊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储双杰先生、钱卫东先生、邱成智先生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交易对方风险相对可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和安全性,不存在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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