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2-057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三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峡金石”)持有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股份 82,926,002 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7.32%;安徽交控金石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安徽交控金石”)持有宝钢包装股份 25,914,400 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2.29%。三峡金石与安徽交控金石因受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同一控制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宝钢包装股份 108,840,402 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9.61%。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三峡金石拟
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1,463,00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66%,
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2,660,783 股,拟通过大宗
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1,463,001 股;安徽交控金石拟减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 25,914,4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29%,其中拟通过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2,660,783 股,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 25,914,400 股。三峡金石及安徽交控金石通过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2,660,78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5,321,566 股,即合计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4%。
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分别收到股东长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和股东安徽交控金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561,3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安徽交控金石已通过集中竞价
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74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因
2022 年 9 月 24 日、25 日为非交易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身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份 (股) 例
三峡金石(武汉)股权 5%以上 82,926,002 7.3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非第一 得:82,926,002 股
限合伙) 大股东
安徽交控金石并购基金 5%以下 25,914,400 2.2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得:25,914,4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股) 例 成原因
第一 三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 82,926,002 7.32% 受金石投资有限
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同一控制
安徽交控金石并购基金合伙企 25,914,400 2.29% 受金石投资有限
业(有限合伙) 公司同一控制
合计 108,840,402 9.61% —
1 2022 年 6 月,“三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更名为“长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股) 例 式 (元/ (元) 况 量(股) 例
股)
三峡金石(武 7,561,397 0.67% 2022/3/25~ 集中竞 7.52- 60,475,815 未完成: 75,364,605 6.65%
汉)股权投资基 2022/9/25 价交易 8.74 33,901,604
金合伙企业(有 股
限合伙)
安徽交控金石并 4,740,300 0.42% 2022/3/25~ 集中竞 7.52- 37,766,889 未完成: 21,174,100 1.87%
购基金合伙企业 2022/9/25 价交易 8.75 21,174,100
(有限合伙) 股
备注 1:2022 年 9 月 24 日、25 日为非交易日。
备注 2:2022 年 6 月,“三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更名为“长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