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31,734 股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 年 3 月 4 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 2018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2. 2018 年 10 月 13 日至 10 月 23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
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 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上海宝钢
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 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 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计划确定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认购股票期权,对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
行调整,同意以 2018 年 12 月 24 日为授予日,向 10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47 万
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6. 2019 年 2 月 1 日,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相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手续。
7. 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87元/股调整为3.84元/股;同意根据《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激励对象胡爱民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8 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8. 2019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19 年 11 月 29 日为授予日,向
12 名激励对象授予 74.4 万份股票期权,同意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激励对象邬善福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0 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9. 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
10.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3.84 元/股调整为 3.76 元/股,本次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39 元/股调整为 5.31 元/股;同意对《激励计划(草案)》中的对
标企业进行调整,保持 20 家对标企业不变(剔除 2 家补充 2 家);同意根据《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激励对象刘晓勇、刘蕊、彭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4.44 万份,其中包括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刘蕊、彭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2 万份以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刘晓勇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44 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1. 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共计 419 万股股票已
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完成过户登记。
12.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3.76 元/股调整为 3.69 元/股,本次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31 元/股调整为 5.24 元/股;同意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激励对象张毅、倪晖、朱洁炜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4.44 万份(其中包括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张毅、倪晖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2 万份以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朱洁炜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44 万份)以及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项下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403 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3.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董事会依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231,734 份,激励对象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占股权激励计划
占授予时股本总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份) 授予期权总量的
额比例
比例
刘长威 董事 100,000 0.70% 0.012%
其他核心骨干员工(9 人) 131,734 0.93% 0.016%
合计(10 人) 231,734 1.63% 0.028%
2.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3. 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0 人。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过户登记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 本次行权股票的过户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25 日
2.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 年 3 月 4 日
3.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31,734 股。
4. 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行权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行权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 6 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
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5. 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数(股) 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5,284,140 0 295,284,1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837,523,300 231,734 837,755,034
总计 1,132,807,440 231,734 1,133,039,174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 “毕马威 ”)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出具的《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毕马威华振字第 2200604 号,以下简称《验资报告》)。 经毕马威审
验,截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止,公司已收到 10 位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
象认购 231,734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所缴付的资金合计人民 1,214,286.16 元,
均以货币出资。
公司已于2022年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行权股份的登记手续。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4,286.16 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数量为 231,734 股,占本次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