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31,734 份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宝钢包装”)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次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 2018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2. 2018 年 10 月 13 日至 10 月 23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
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 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上海宝钢
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18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
4. 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 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计划确定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认购股票期权,对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
行调整,同意以 2018 年 12 月 24 日为授予日,向 10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47 万
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6. 2019 年 2 月 1 日,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相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手续。
7. 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87元/股调整为3.84元/股;同意根据《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激励对象胡爱民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8 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8. 2019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19 年 11 月 29 日为授予日,向
12 名激励对象授予 74.4 万份股票期权,同意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激励对象邬善福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0 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9. 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
10.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3.84 元/股调整为 3.76 元/股,本次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39 元/股调整为 5.31 元/股;同意对《激励计划(草案)》中的对
标企业进行调整,保持 20 家对标企业不变(剔除 2 家补充 2 家);同意根据《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激励对象刘晓勇、刘蕊、彭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4.44 万份,其中包括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刘蕊、彭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2 万份以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刘晓勇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44 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1. 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共计 419 万股股票已
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完成过户登记。
12.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3.76 元/股调整为 3.69 元/股,本次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31 元/股调整为 5.24 元/股;同意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激励对象张毅、倪晖、朱洁炜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4.44 万份(其中包括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张毅、倪晖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2 万份以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朱洁炜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44 万份)以及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项下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403 万份。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3.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董事会依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19 年 11 月 29 日。根据《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 1/3。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已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完成登记,股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等待期已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届满。公司本次行权的
期权数量为 231,734 股,占获授期权数量的 1/3。
(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具体如下:
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的说明
1、公司须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权条件。
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须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 合行权条件。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
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对于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 2018 年利润总额为 5,137
为 2018 年利润总额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 EOE 不低 万元,达标;2019 年 EOE 为
于 19%,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2019 21.84%,且高于同行业对标企
年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且不低于同 业 75 分位值,达标;2019 年营
行业对标企业平均业绩水平;2019 年利润总额较 2018 年 业收入较2018年复合增长率为
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0%,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 15.92%,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
位值水平;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企业平均业绩水平,达标;201990%。(1、上述授予与行权业绩考核中 EOE=EBITDA/平均 年利润总额较2018年复合增长净资产,是反映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的综合性指标, 率为 243.00%,且不低于同行业其中宝钢包装的 EBITDA 为扣除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 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达标;
与摊销之前的利润总额,对标企业数据来源于 wind 呈现的 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
EBITDA 值,平均净资产为期初与期末所有者权益的算术 入比例为 99.66%,达标。
平均值。2、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发行股
份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或公司子公司发生增资扩股的
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不计入 EOE 考核计算范围。3、
上述行权业绩考核中利润总额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
润总额。)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评价结果确定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考核评价参考如下: 中,刘晓勇、朱洁炜因离职、(1)优秀的标准系数为 1.0;(2)良好的标准系数为 1.0; 退休等原因不在公司担任职
(3)达标的标准系数为 0.8;(4)不合格的标准系数为 0。 务,因此已注销其二人已获授
激励对象考核合格后才具备股票期权当年度的行权资格,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8,800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 份。其余尚在任的激励对象考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