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0-121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玲珑轮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44,801,964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签发的证监
许可[2020]2322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中国境内投资者增资发行不超过10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止完成了向
中国境内投资者增资发行 63,798,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工作,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21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1,991,135,58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2,518,090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978,617,490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到位,业经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105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荆门年产 800 万套半钢和 120万套全钢高性能
140,000.00
轮胎生产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57,861.75
合计 197,861.75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 3301 号)。
根据本公司 2020 年 11 月 18 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计划对 2 个具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净
额计人民币 1,978,617,490 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止,本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344,801,964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承诺投资 拟投资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止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荆门年产 800 万套半
1 钢和 120 万套全钢高 1,400,000,000 1,400,000,000 344,801,964
性能轮胎生产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591,135,580 578,617,490 -
合计 1,991,135,580 1,978,617,490 344,801,964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事项,未违反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344,801,964 元置换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3301 号),认为:玲珑轮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第二部分所述编制基础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玲珑轮胎公司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玲珑轮胎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
公司已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4,801,964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1 月30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