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0-100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增发 A 股网下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轮胎”或“发行人”或“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增发不超过 1 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增发”)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2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19 日,T-1 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网上发行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安信证券”)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本 次 增 发 发 行 数 量 为 63,798,000 股 A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991,135,580.00 元。
4、本次增发 A 股发行价格为 31.21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刊登日 2020
年 11 月 18 日(T-2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
5、本次发行将向玲珑轮胎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
权登记日 2020 年 11 月 1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约 1:0.049055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 A 股总股本为 1,309,714,412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
户库存股 9,192,951 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 A 股股本为 1,300,521,461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63,797,079股,约占本次增发发行数量的 99.999%。公司无限售 A 股股本为 1,297,160,81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 9,192,951 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无限
售 A 股股本为 1,287,967,861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63,181,263 股。其中,原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东须通
过网上专用配售代码“760966”、配售简称“玲珑配售”行使优先认购权;原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东须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行使优先认购权。原 A 股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公告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 A 股网下发行公告》的规定进行发售。
6、本次增发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约为 20%:80%。如本次增发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原 A 股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
7、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或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机构投资者每个产品申购下限为 10 万股,超过
10 万股的部分必须为 10 万股的整数倍,申购上限为 5,300 万股。机构投资者申
购并持有本次增发 A 股股票应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申购及持有数量的限制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按本公告的要求,正确填写《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 A 股网下申购表》(以下简称“网下申购表”,具体格式见附件二),并准备相关资料。
机构投资者应在申购日 2020 年 11 月 20 日(T 日)15:00 前,将全套申购文
件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邮箱地址:ECM@essence.com.cn; 传真号码:021-35082500、021-35082530。
9、本次发行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参与网下申购无需缴纳申购定金,其他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缴纳定金,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 10%。若投资者以两个及以上产品参与申购,需分产品缴纳定金。每个产品缴纳定金数量应不低于该产品全部申购金额的 10%。每个产品所缴纳的定金须一笔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
户。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日 2020 年 11 月 20 日(T 日)
15:00 前足额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划出申购定金,同时将《网下申购表》等指定文件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确保申购定金于当日(T 日)17:00 前(指资金到账时间)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网下机构投资者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投资者证券账户号码(上海),例如,**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某只产品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QFII 和 RQFII 投资者还须在证券账户号码后注明 QFII,例如,QFII 产品证券账户号码为 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QFII。请勿填写上述要求以外的任何信息。
10、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按照“三、网下发行申购程序”部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文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文件进行审核,证明文件涉嫌造假的、存在瑕疵的、拒不提供或无法联系提供补充证明文件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为无效申购。
1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T+3 日)在
《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 A 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布本次增发发行结果。获得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须在当日(T+3 日)17:00 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足额缴纳申购款;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款,则须在当日(T+3 日)17:00 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款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2、除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以外,机构投资者可同时选择网上和网下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无限售条件 A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股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1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或网下申购。
14、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下发行。有关网上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上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 A 股网上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公告”)。
15、本公告仅对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下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T-2 日)刊登在《证
券日报》上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摘要》。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16、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需要在《证券日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以下词语在本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玲珑轮胎/发行人/公司 指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 山 东 玲 珑 轮 胎 股份 有 限 公 司 本 次 增发 不 超 过
10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之行为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19 日)下午收
原 A 股股东 市时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 A 股普通股股
东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登记公司登记
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在册的发行人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普通股股东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登记公司登记
原有限售条件A股股东在册的发行人有限售条件的 A 股普通股股东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指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
网上投资者 括:境内自然人、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
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的境内法人,以
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
款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
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缴付申购款等
指发行人原 A 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
优先认购权 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 1:0.049055 的比例优先认购本次增
发的股份的权利
股权登记日 指 2020 年 11 月 19 日(T-1 日)
申购日/T 日 指 2020 年 11 月 20 日(T 日,该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原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认购数量不
足 1 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
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
精确算法 计算出不足 1 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
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
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优先配售数量加总与原无
限售条件 A 股股东网上可优先配售总量一致。
元 指人民币元
一、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