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招商证券、中信建投合称为“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347,450,534 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3,474,505,339 股。
3、本次发行定价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规模具有不确定性。
4、投资者将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和 13:00-15:00。
若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5、本次发行的价格将不高于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全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6、初步询价结束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
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8、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9、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10、根据《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及相关安排,公司将不向《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发行人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关连人士”)配售发行人本次 A 股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1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于 2021 年 1 月 5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 月 5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1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情况”。
1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
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根据《投资者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4、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为 10.8245 元(按本次公开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6、发行人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94,799 万元,相较于发行人 2018 年
度的营业收入 1,083,977 万元,营业收入增长 110,822 万元,同比增长 10.22%;
发行人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20,749 万元,相较于发行人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6,98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增长 43,764 万元,同比增长 11.61%;发行人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19,681 万元,相较于发行人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4,35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 45,322 万元,同比增长 12.11%。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 653,822 万元,相较于发行人 2019 年 1-6 月
的营业收入 551,524 万元,营业收入增长 102,298 万元,同比增长 18.55%;发行
2019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42,18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增长 12,373 万元,同比增长 5.11%;发行人 2020 年 1-6 月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5,074 万元,较发行人 2019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0,17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 14,896 万元,同比增长 6.20%。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 988,663 万元,相较于发行人 2019 年 1-9 月
的营业收入 876,852 万元,营业收入增长 111,811 万元,同比增长 12.75%;发行
人 2020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89,366 万元,相较于发行人
2019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72,24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增长 17,122 万元,同比增长 4.60%;发行人 2020 年 1-9 月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6,470 万元,较发行人 2019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9,97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 16,498 万元,同比增长 4.46%。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发行人预计 2020 年度的合并营
业收入约为 126.09 亿元至 139.17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5.53%至 16.48%;归
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43.37 亿元至 46.09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3.08%
至 9.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43.23 亿元至45.81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3.01%至 9.16%。
上述 2020 年度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发行人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或审阅,预计数不代表发行人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发行人盈利预测。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联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
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重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47,450,534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511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重庆银行”,股票代码为“60196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780963”。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重庆银行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