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15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
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
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其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
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
总额 2.4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13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6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
措施及纪律处分 11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权恒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娟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会锋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收费为 95 万元,与 2023 年度一致。审计
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及相关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其担任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同意续聘大信担任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