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23-019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58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0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民,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萱,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晓,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20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信永中和的从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七次会议,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
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拥有丰富资本市场审计经验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 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恪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严格按照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会计审计工作。
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