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21-044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和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第三期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第一期: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309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
61,641,000 股。2019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向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7,650,900 股。
激励计划第二期: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19 年经营业绩未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公司已回购注销 2017 年激励计划 306 名激励对
象、2018 年激励计划 2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48,034,200 股。
激励计划第三期:根据 2020 年经审计的年报数据,公司管理层于当年达成了股权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相关业绩指标,但考虑到 2020 年业绩增长主要是由非经营性损益增长所致,没有实现股东对于公司业绩的预期,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后,拟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06 名激励对象、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8,034,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每股4.58 元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每股 4.15 元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全部回购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次拟回购并注销3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034,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
同时,与之配套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将来,拟根据公司战略需要和政策法规的要求,适时推出新的激励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48,034,20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加速行权处理,预计在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当月一次性确认股权激励费用 60 万元左右,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金额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