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远 海 运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目 录
一、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2
二、会议须知......4三、会议资料
1、关于中远海控 2023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
2、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津贴的议案......8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9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
5、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1
中远海控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四)10 时整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 1171 号上海远洋宾馆 5
楼远洋厅、香港皇后大道中 183 号中远大厦 47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中远海控”)董事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10 日(星期
五)
(五)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H 股股
A 股股东
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2.00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津贴的议案 √ √
2.0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津贴标准 √ √
2.02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购买 √ √
责任险及相关授权
中远海控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01 选举万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3.02 选举陈扬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3.03 选举杨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3.04 选举张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3.05 选举陶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3.06 选举余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4.01 选举马时亨教授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4.02 选举沈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4.03 选举奚治月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5.01 选举杨世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5.02 选举徐冬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 √
5.03 选举司云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 √
中远海控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 议 须 知
各位股东: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须知:
一、董事会在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大会设立秘书处,处理有关会务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
四、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除采用累积投票制的第3-5项议案外,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时,每项表决应选择“赞成”、或“反对”、或“弃权”。
每项表决只可填写一栏,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请在相应“□”中用“√”填写。
每张表决票必须在表决人(股东或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本公司董事、监事。本次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6人,候选人数6人;独立董事应选人数3人,候选人数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人数3人,候选人数3人。投票方式请参阅本次股东大会资料附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中远海控 2023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3 年上半年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 165.61 亿元,截至 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约人民币 203.82亿元。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一致通过,公司 2023 年中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为:
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1 元(含税)。按截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6,170,253,938 股计算,2023 年中
期应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 82.47 亿元(含税),约为公司 2023 年
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如 2023 年 7 月 1
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为基准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披露的
《中远海控 2023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方案如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顺利通过,计划以 2023 年 12 月 19
日为本次中期利润分配的 A 股股权登记日,12 月 20 日为现金红利发
放日,向 A 股投资者派发现金红利。本次 H 股股东现金红利派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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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 2023 年 10 月 27 日通过香港联交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股东通函。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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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津贴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规模,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为:由控股股东派出的董事和监事不在公司列支和领取任何津贴,由参股股东派出的董事不在公司列支和领取任何津贴,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非独立监事不在公司列支和领取任何津贴。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会议津贴,与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一致;独立监事的年度津贴为人民币12 万元/年(含税),会议津贴与第六届监事会的独立监事津贴标准一致。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津贴支付方式维持不变。具体为:a.年度津贴按月支付;会议津贴在独立董事、监事参加董事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现场会或电视(电话)会后支付。b.年度津贴、会议津贴均为税前标准,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按照中国大陆税法规定执行,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七届董事、监事相关津贴自第七届董事、监事履职之日起执行。
为保障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履职中应有权益,同意为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购买责任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实施,并同意公司管理层为董事会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行使该等授权。
以上议案已先后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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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今年 11 月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同意提名万敏先生、陈扬帆先生、杨志坚先生、张炜先生、陶卫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余德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事项,详见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披露的《中远海控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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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今年 11 月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马时亨教授、沈抖先生、奚治月女士为第七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