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2-029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及
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第一次行权期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6,653,447 份,
首次授予第二次行权期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75,392,288 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
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7 月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进行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及预留期权授予。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2019 年 3 月 7
日、4 月 20 日、5 月 31 日、6 月 4 日、7 月 20 日、7 月 26 日,2020
年 3 月 31 日、5 月 19 日、5 月 30 日、7 月 9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5 月,经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批准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批准符合条件的
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通过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期权数量。详见公司于 2021年 7 月 8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5 月 19 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调整《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关于可行权日的规定,(2)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及(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及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详见公司同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批次 授予日 行权价格 授予股票期权 授予激励 授予后股票期
期 数量 对象人数 权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 2019年6 4.10 元/股 19,018.22 万 460 人 2,182.37万份
月 3 日 份
预留期权 2020年5 3.5 元/股 1,697.52万份 39 人 0
授予 月 29 日
(三)历次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调整情况
2021 年 5 月 1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注销存在离职、退休、免职等情形的17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合计 679.1 万份。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021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注销存在免职情形的 1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合计 34.5 万份股票
期权(对应公司 2020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期权数量调整后的44.85 万份);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期权数量。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2021-033。
2022 年 5 月 1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注销存在工作调动、逝世情形的 2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905,800 份(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分别为 628,914 份、628,914 份、647,972份),注销存在退休、违纪免职情形的 16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第二、第三批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364,049 份(其中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分别为 3,134,532 份、3,229,517 份)。详见公司同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变动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如下:
批次 授予日 行权 授予激励 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期 价格 对象人数
首次授予 2019年6 3.15 426 人 153,069,191 份(其中第二、第三个
月 3 日 元/股 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期权数量分
别为 75,392,288 份、77,676,903 份,
未包括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权股票期权)
预留授予 2020年5 2.69 37 人 20,161,960 份(其中第一、第二、
月 29 日 元/股 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期权
数 量 分 别 为 6,653,447 份 、
6,653,447 份、6,855,066 份)
(四)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行权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 日至 2022 年 6 月 2 日。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约占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197.80%。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21-027、2022-015。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
(一) 行权条件确认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满两周年)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33%。
序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号 期的行权条件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满足该行权条件。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
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
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5)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 12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2) 情形,满足该行权条件。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1 2021 年 7 月,公司实施了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 2020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使口径一致便于比
较,本公告中股票期权数量均指根据前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情况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根据
前述方式计算,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为 78,526,820 份。
序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号 期的行权条件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的;(6)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层面第一个行权期业绩条件:(1)中远海 公司业绩达成情况:(1)
控前一个完整财务年度的平均净资产现金回报 公司生效年度的前一财务
率(EOE)不低于 12.1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年度(即 2020 年度)EOE
同期 75 分位值;(2)中远海控归属于母公司 为 41.17%,高于绝对值要
所有者的净利润以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求的 12.15%及对标企业同
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前一个完整财务年度的归 期 75 分位值;(2)公司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基期增长率不低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于 8%,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 75 分位值;(3) 者的净利润较 2018 年归属
中远海控前一个完整财务年度达成集团下达的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经济增加值(EVA)考核目标且△EVA 大于 0。 增长 707.06%,且不低于对
标企业同期 75 分位值;(3)
公司 2020 年的经济增加值
(EVA)完成国资委下达给
集团并分解到本公司的目
标且△EVA 大于 0。综上,
公司业绩符合前述条件。
4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办法, 本次获准行权的 37 名激励
股票期权生效前一个财务年度,激励对象个人 对象考核结果均达到基本
绩效考核达到基本称职(或相当于基本称职) 称职(或相当于基本称职)
及以上;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 及以上,满足全额行权条
序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