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4-007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四次董
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9 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根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总经理 2023 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2023 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严格遵循“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和“两个联营+”发展思路,锚定年度任务,抓班子、带队伍、稳安全、保生产、谋改革、促发展、正风气、树形象,开启了煤炭、煤电、新能源“三业协同”发展新格局,多项生产经营指标创历史新高,企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高质量完成了公司董事会2023 年确定的各项经营目标。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4 年度
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生产原煤 2139.99 万吨、生产商品煤 1936.91 万
吨,销售商品煤 1968.61 万吨;2023 年,公司累计发电 104.79 亿度
(含瓦斯发电),上网电量 98.95 亿度,其中利辛电厂发电 103.93亿度,上网售电量 98.72 亿度。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8.45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34.38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09 亿元,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6 亿元,每股收益 0.814 元。2023 年末公司
拥有总资产 362.95 亿元,负债总额 214.70 亿元,年末资产负债率59.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 135.19 亿元。
2024 年,预计公司商品煤产量 1820 万吨,发电量 115 亿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 2023年度净利润 1,056,481,451.34 元(人民币,下同),扣除法定盈余公积金 59,039,773.21 元(扣除后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公司总股本 50%的法定上限),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211,579,453.54 元,减去本年度分配现金股利 284,959,598.00 元,故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 4,924,061,533.67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 2023 年年末总股本
2,590,541,8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388,581,270.00 元 , 未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4,535,480,263.67 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主要因目前公司处于新发展阶段,为加快煤电一体化建设进度,公司新建煤电和新能源项目、煤矿改扩建和安全技改项目及偿还有息负债等对资金需求较大。剩余未分配资金将用于满足补充流动资金和 2024 年度资本性投入的资金需求,同时减少银行贷款,节约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股东的长期回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的议
案。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2023 年,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计划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 56,993.25 万元,实际发生 56,774.93 万元,比计划减少218.32 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后勤服务未实施。
根据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59,836.8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志根、郭占峰、吴凤东、何为军、彭卫东、王富有回避表决,其他 3 名非关联董事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额度未超出《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 年,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煤”)及其控股公司发生设备采购、物资配件采购、工程建设和劳务服务、煤炭贸易等关联交易 792,228.91 万元,实际发生 578,940.66 万元,比计划减少 213,288.25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 年度公司部分采购设备、物资未到货结算,以及公司与关联方
发生煤炭购销业务金额下降。2023 年,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其中贷款预计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实际发生 50,000.00 万元,比计划减少50,00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 2023 年度现金流较充足;2023 年度存款日均余额 91,784.57 万元,未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 5%。
根据测算,预计 2024 年度将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总额为699,915.00 万元,其中中国中煤及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及委托贷款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公司与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产生设备、物资材料交易不超过 99,404.00 万元,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工程建设和劳务服务不超过 50,511.00 万元,公司与中国中煤控股企业发生煤炭购销业务不超过 400,000.00 万元。同时,公司继续执行与中煤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此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志根、郭占峰、吴凤东、王富有回避表决,其他 5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审计费用 162.08 万元(含税,
下同)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12.0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50 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2024 年,公司安
排投资计划 69.21 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54.87 亿元,技术改造及更新投资计划12.72亿元,科技创新及信息化投资计划1.62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 2024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2024 年,公司(含
本部及各子公司)通过银行信贷、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票据融资、信用证融资等方式融入额度不超过 140 亿元资金,该融资额度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董事会之前有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融资相关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
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中煤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为确保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其金融业务、内部控制、经营资质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 2023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2023 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志根、郭占峰、吴凤东、王富有回避表决,其他 5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
公司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者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控体系工作相关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相关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报告》《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情况的报告》。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