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综合考虑了发展阶段、资金需求、长期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留存未分配利润可以保证公司净资本充足,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补充营运资金以保障各项业务的资金需求,提高盈利能力,提升公司价值。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3,792,789,185.1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
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8,232,101,395 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 189,338,332.09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8.80%。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派发现金红利,权益分派有关事宜将另行公告。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52,451,934.07 元,母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3,792,789,185.11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189,338,332.09 元(含税),分红比例低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近年来,证券行业并购重组预期强烈,头部集中趋势强化,市场竞争激烈。在证券公司的收入中,资本中介和资本投资占比不断提高,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在提高综合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因此,证券公司均加大融资力度补充资本金,应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财富管理、投资与交易、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研究服务五大板块。公司秉承“做大利润、提升价值”的原则,坚定快速发展的“三大动力”业务布局,以管理促效率,以效率增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1.1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52 亿元。因公司处于各项业务快速发展阶段,仍需投入大量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盈利能力。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以“快速发展、高效经营、扬长补短”为经营方针,留存未分配利润可以保证公司净资本充足,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补充营运资金以保障各项业务的资金需求,提高盈利能力,提升公司价值。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公司将披露分段表决情况。同时,公司将于近期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均可在线与公司沟通。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将积极研究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长期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