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及电话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9
层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的补充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施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施华先生、何亚刚先生、高利先生、廖航女士、汪辉文先生、胡滨先生、李明高先生、吕文栋先生现场参会,叶林先生因工作原因以电话方式参会),公司 3 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即 100%为现金分红),以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份总数 8,232,101,395 为基数,向 2020 年利润分配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 82,321,013.95 元(含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终 285 号《民事判决书》,在公司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改正抽逃出资行为前,其持股对应的现金红利将不予派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资产证券化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风险控制指标相关情况的报告》
公司《2020 年度风险控制指标相关情况的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2020 年下半年大集合产品关联交易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关联交易内部专项审计报告》
公司《2020 年度关联交易内部专项审计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了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施华先生、廖航女士、胡滨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
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应程序对包括合规总监在内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业绩考核和素质考核,考核结果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确认了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的考核结果。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 2020 年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共计97,058.28万元,合计减少2020年度净利润72,793.7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度整体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确定 2021 年度公司保持“审慎”的整体风险偏好,确定公司风险容忍度为:总体最大可承受损失不超过 7 亿元。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在总体最大可承受损失限额内,确定并调整
各风险类型的最大可承受损失限额,确定并调整各控股子公司、各业务的风险限额。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1 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自营业务投资额度如下:
1.公司自营投资总规模不超过净资本规模的 460%;
2.公司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投资总规模不超过净资本规模的 60%;
3.公司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不超过净资本规模的 400%。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并同意执行委员会授权投资决策专业委员会在上述自营业务投资规模及最大可承受风险限额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具体的风险限额。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 125 万元;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 18 万元。
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同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业务管理、风险监控指标的相关规定条件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董事会同意:
1.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同业授信,具体授信品种、期限和授信额度以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2.运用同业授信的最高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本的 500%;
3.本次决议的有效期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续保责任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选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投保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首席承保公司,保险期间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期限为 1 年,续保的保单限额为 1 亿元,续保保费为 55.8 万元。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