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1-07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2021 年 10 月 29 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青海金融大厦 M1919 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定期)。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陈共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董事会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吴承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职务的议案》
因工作安排调整,同意吴承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职务,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共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关于提请聘任薛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执委会委员、财务负责
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薛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财务负责人,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通过《关于提请审议梁世鹏先生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同意聘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合规总监梁世鹏先生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梁世鹏先生简历参见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听取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汇报。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梁世鹏先生简历
梁世鹏,男,1969 年 11 月出生,西北大学经济学学士、西北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经济师;梁世鹏先生 1994 年 9 月至 1998 年 12 月历任海南省证券公司
投资银行部职员、青海省证券管理办公室科员;1998 年 12 月至 2002 年 5 月历
任中国证监会西宁特派员办事处上市公司监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
2002 年 5 月至 2004 年 3 月历任中国证监会西宁特派员办事处机构监管处副处
长、处长;2004 年 3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机构监管处处
长;2007 年 12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12 月历任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局长;2014 年 12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党委书记、局
长;2019 年 6 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合规总监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