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 2020-003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 日、9 月 27 日分别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实施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00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2019 年 11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
报告书》。
截至 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69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21%,购买的最高价为 23.57 元/股、最低价为 23.26 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 16,205,92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截至 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9,794,2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51,239,916 股的比例为 0.9201%,回购的最高价为 28.99 元/股,回
购的最低价为 22.97 元/股,回购均价 26.5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524,686,645.49 元
(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 524,686,645.49 元(不
含交易费用),符合回购方案中拟使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的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包括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均符合公司披露的回购方案。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通知债权人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2),债权人债权申报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
在此申报期内,未出现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情形。
因此公司将按照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依法注销回购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完成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的 9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5%用于股权激励计划,5%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 5%共计 989,715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151,239,916 股减少至 2,150,250,201 股。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
回购的股份 989,715 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本次注销后,公司已回购股份剩余 18,804,575 股,后续公司将按照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类别 增减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3,760,819 17.37 -373,484,169 276,650 0.01
无限售条件股份 1,777,479,097 82.63 372,494,454 2,149,973,551 99.99
总股本 2,151,239,916 100.00 -989,715 2,150,250,201 100.00
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完成 373,484,169 股限售股解禁(公
告编号:临 2019-040)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定回购股份具体用途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