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4[011]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发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2024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在深圳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波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董事 12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会部分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总经理 2023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预算情况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并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4,921,639,348.30 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4,836,966,617.91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建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2023 年公司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1,733,498,154.68 元,按母公
司净利润计提 10.00%的法定盈余公积 173,349,815.47 元;
2、以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
基数,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38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143,806,353.00 股,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为人民币 1,938,225,912.01 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实际归属招商轮船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07%。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号。
八、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使用及存放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司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号)。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公司 2024 年 5 月 1 日起一年内向境内外银行申请备
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从 2024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向境内外银行申请不超过 28.12 亿美元备用综合授信额
度;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止向境内外银行申请
不超过 33 亿美元备用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书面授权
之人士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关于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邀请招标结果,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预计约为 380
万人民币。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于董事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了2024年度会计师聘任事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聘
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号)。
十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及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预计 2024 年度公司与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船舶建造和修理等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预计 2024 年度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油品运输费用及船舶租金的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发生船用燃料油、润滑油采购的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36 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预计 2024 年度公司与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物料备件供应及船用设备代理等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预计 2024 年度公司与广州海顺海事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船员管理或代理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预计 2024 年度公司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货物运费及船舶租金、场地租费、船舶修理、港口使费和靠泊费,采购船用燃料油、润滑油、船用油销售、船员管理/代理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预计 2024 年度公司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货物运费、货代收入、场地租费、港口使费和靠泊费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预计 2024 年度公司与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场地租费、港口使费和靠泊费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邓伟栋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陶武先生、曲保智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中“预计 2024 年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的第 1 项、第 3 项、第 4 项、第 5 项、第 6 项、第 7 项,
副董事长吴泊先生、董事钟富良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中“预计 2024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第 2 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及 2024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