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2[011]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股现金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609,069,039.18 元(同一控制下合并调整后),其中实际应归属上市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2,956,208,725.42 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净 利 润
1,044,877,063.33 元,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母公司净利润计提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04,487,706.33 元;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107,841,801 股,向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91,862,598.11 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口径报告期实现的实际应归属招商轮船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7%。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议案符合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条款的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
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此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022 年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境外利润汇回的税务影响、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