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1[075]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开展 LNG 船项目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12 月 17 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或“本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船集团”)
旗下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船重工”)联合中
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中船工贸”)在中船集团上
海新总部签署了 17.5 万立方米大型液化天然气(LNG)运输
船建造合作意向书;
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意向性的约定,具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
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
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本意向书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
一、意向书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了适应低碳环保、绿色船舶趋势,进一步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和低碳零碳能源运输业务,公司拟与中船集团进一步加强战略合作。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在中船集团上海新总部与中船集团旗下大
船重工和中船工贸三方签署了大型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建造合作意向书。
二、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在大船重工订造 2 艘 17.5 万立方米 MarkIII Flex 型
LNG 船。
2、该 2 艘大型 LNG 船预计总投资不超过 3.8 亿美元;
3、在此基础上,公司拟与中船集团进一步加强 LNG 船投资和运营等方面的合作;
4、本意向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6 个月。在完成各自前期工作基础上,双方积极推动技术和商务谈判进程,并及时履行各自内部审批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意向书的签署是公司与大船集团在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建造项目上合作的基础和开端。双方同意共同致力于巩固与深化长期、稳定的互利合作,积极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共同发展。
本次拟合作建造及运营的大型LNG船将采用最新型LNG双燃料低速主机,燃油模式和燃气模式均可以满足国际海事组织最严苛排放标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打造节能环保的现代化绿色船队。
本意向书所述项目成功落地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清洁能源
运输业务,但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初步约定,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意向协议作为各方推进工作的依据,正式的开展尚需公司持续评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后,再行签署正式的协议;
3、本意向书涉及的投资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