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2[24]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办公物业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自用办公物业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
资金以不超过 5.7 亿港元(约合人民币 4.65 亿元)的价格购买自用办
公物业,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书面授权人士洽谈收购细节、签署相
关协议及办理具体手续。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8 日公告了拟购买办公
物业的相关情况(见公司 2012[20]号临时公告)。
近日,公司与卖方签署了购买办公物业的《买卖协议》,现将
《买卖协议》主要条款公告如下:
卖方: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买方: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在英属
维京群岛注册的全资子公司。
交易标的:中海置业(香港)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及股
东贷款。该公司拥有位于香港干诺道中 168-200 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
厦 32 层全层物业,目前唯一业务为持有及出租该物业。
买卖代价:买方和卖方同意,卖方向买方转让该出售股份及该
股东贷款,买方为此向卖方支付港币 566,000,000 元。
支付方式:1)买方须于签署本协议时向卖方或卖方所指定的公
司或人士支付买卖代价之 10%,即港币 56,600,000 元作为订金及买卖
代价之首期付款。 2)买方须于成交时向卖方支付余款。
成交日: 2012 年 11 月 30 日或其它买卖双方以书面同意的日
期。
其他:买方同意由成交日起向卖方出租该物业。根据租约条款,
租期为 2012 年 12 月 1 日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每月租金为港币
1,162,575 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办公物业的公告》(2012[20]号)
3、《买卖协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