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860 证券简称: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4
可转债代码:113037 可转债简称:紫银转债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分配比例: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0.10 元人民币(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目前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长期资本补充需求较大,综合考虑全体股东利益,维护公司可持续发展,抵御复杂的经济金融环境,兼顾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等多方面因素。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2 年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1,600,177,171.96 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供分配利润 3,041,496,234.00 元。按照《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对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作如下分配:
1.按 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0,017,717.20 元;
2.按 10%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160,017,717.20 元;
3.按 45%比例提取一般准备 720,079,727.38 元;
4.目前,本行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长期资本补充需求较大,根据银行业监
督管理部门有关资本充足率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
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660,976,125.00 股,按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66,097,612.50 元;由于“紫金转债”已进入转股期,公司将以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股权数分配。
5.剩余未分配利润 1,635,283,459.73 元将作为内源性资本补充,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支持公司发展战略实施。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2022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1,600,177,171.96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3,660,976,125.00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366,097,612.5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22.88%,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业,既承担了经营货币的职能,也承担了经营管理风险的职能。公司的信贷及金融市场等业务始终要应对诸多风险和挑战。因此,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工作,在不断强化风险管理的同时,注重对商业银行资本的积累和补充。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各业务条线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服务城乡”的市场定位,深化转型创新,着力服务地方经济,不断做强做优。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07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00 亿元。2023 年,公司将继续坚守定位,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担当,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做优、做强普惠金融,着力为实体经济、“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积极为地方经济的平稳复苏作出必要的支持,因此公司 2023 年经营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变化,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公司需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加强内源性资本补充。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水平。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考虑到公司目前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长期资本补充需求较大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资本充足率要求等多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