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2021年10月11日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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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验资报告 1-3
二、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4-6
附件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7
附件 3:验资事项说明 8-9
验资报告
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0954737_B01 号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截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所
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合同的要求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取得募集资金,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均为人民币 3,905,000,000.00 元。
根据贵公司 2020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0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及 H 股类别股东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0 年 9 月 27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A 股
类别股东会及 H 股类别股东会、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61 号《关于核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贵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4,176,384 股 A 股股票。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止,贵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01,299,898.79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
22,936,099.50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678,363,799.29 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449,732,673.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3,228,631,126.29 元。
验资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0954737_B01 号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3,905,000,000.00 元,其中,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550,000,000.00 元已分别经上海佳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上海佳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于 2007
年 6 月 13 日出具佳瑞验字(2007)第 20164 号验资报告,2007 年 8 月 3 日出
具佳瑞验字(2007)第 20168 号验资报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分别于 2009 年 1 月 20 日出具德师报(验)字(09)第 0001 号,2009
年 12 月 1 日出具德师报(验)字(09)第 0038 号,2010 年 5 月 27 日出具德
师报(验)字(10)第 0032号,2010年6月30日出具德师报(验)字(10)
第 0044 号,2010 年 12 月 29 日出具德师报(验)字(10)第 0101 号,2015
年 3 月 4 日出具德师报(验)字(15)第 0209 号,2015 年 12 月9 日出具德师
报(验)字(15)第 1764 号,2018 年 1 月 11 日出具德师报(验)字(18)
第 00038 号。于 2020 年 7 月 7 日,贵公司以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
的总股本 3,55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1 股,共计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355,000,000.00 元,上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经验资。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止,本次增资前的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3,905,000,000.00 元。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54,732,673.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4,354,732,673.00 元。本次发行变更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登记手续尚待办理。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21年10月11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实收资本
认缴新增 知 土 其中:货币出资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实 识 地 其 占新增
金额 货币 物 产 使 他 合计 金额 注册资
权 用 本比例 占新增
权 (%) 金额 注册资
本比例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318,347.00 65,318,347.00 65,318,347.00 65,318,347.00 14.52 65,318,347.00 14.52
宁波鸿煦投资管理合伙 60,753,341.00 60,753,341.00 60,753,341.00 60,753,341.00 13.51 60,753,341.00 13.51
企业(有限合伙)
阿里巴巴(成都)软件 42,527,339.00 42,527,339.00 42,527,339.00 42,527,339.00 9.46 42,527,339.00 9.46
技术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064,398.00 39,064,398.00 39,064,398.00 39,064,398.00 8.69 39,064,398.00 8.69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宁聚量 36,452,004.00 36,452,004.00 36,452,004.00 36,452,004.00 8.11 36,452,004.00 8.11
化多策略8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续)
截至2021年10月11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实收资本
认缴新增 知 土 其中:货币出资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实 识 地 其 占新增
金额 货币 物 产 使 他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