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1-06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085.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55,000.00 万股的 0.87%,其中首次授予 2,776.5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55,000.00 万股的 0.78%,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90.00%;预留 308.5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55,000.00 万股的 0.09%,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10.0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美凯龙”)
上市日期:2018 年 1 月 17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 518 号 6 楼 F801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车建兴
经营范围: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为经营家居卖场提供设计规划及管理服务, 家具、建筑材料(钢材除外)、装饰材料的批发,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治理结构
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公司监事会由 4 名监事组成,
其中职工监事 2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8 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14,239,792,500.44 10,959,512,669.77 9,436,081,755.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4,477,411,242.46 4,077,897,749.46 3,397,183,234.32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2,566,153,840.44 2,305,431,475.69 2,072,651,764.43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41,714,060,715.39 40,426,771,945.61 36,565,852,072.42
资产
总资产 110,860,717,818.56 97,014,624,091.31 81,535,404,103.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0 1.13 0.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68 0.64 0.57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3 10.48 9.55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 6.21 5.93 5.94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
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
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本计划”)。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085.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55,000.00 万股的 0.87%,其中首次授予 2,776.50 万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55,000.00 万股的 0.78%,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90.00%;预留 308.5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55,000.00 万股的 0.09%,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10.00%。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023 人,激励对象占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全部职工人数 25,463 名的比例为 4.02%。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 占本激励计划
职务 数量(万份) 益数量的比例 公告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核心骨干(1,023 人) 2,776.50 90.00% 0.78%
预留 308.50 10.00% 0.09%
合计 3,085.00 100.00% 0.87%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本次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六)若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1.02 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 11.02 元的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 11.02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 11.02
元。
(三)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一致。
七、等待期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50%
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 24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