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0-03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补充质押相关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直接持有公
司 2,489,927,872 股(其中 2,480,315,772 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余为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14%。本次补充质押后,红星控股累
计质押股份 1,268,094,085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50.93%,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 35.72%。
红星控股的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等合计共持有公司 10,474,806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所持公司股份均不存
在质押情况。
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等合计共持有公司
2,500,402,678 股(其中 2,480,315,772 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余为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43%。本次补充质押后,红星控股及其一
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总数为 1,268,094,085 股,占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7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5.72%。
一、本次质押的具体情况
1.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收到红星控股通知,为提高履约比例,红星控
股已分别将其持有的783万股及5,345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补充质押给红星控股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及红星控股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事项如下: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 本次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
股东 为控 质押 是否为 补充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融资
名称 股股 股数 限售股 质押 起始日 到期日 比例 比例 资金
东 用途
2018年非公
至出质人 开发行可交
办理解除 换公司债券
红星 是 783 是 是 质押的相 (第一期) 补充
控股 万股 2020-4-24 受托管理人 0.31% 0.22% 质押
关手续后 国泰君安证
终止 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19年非公
至出质人 开发行可交
办理解除 换公司债券
红星 是 5,345 是 是 质押的相 (第一期) 补充
控股 万股 2020-4-24 受托管理人 2.15% 1.51% 质押
关手续后 国泰君安证
终止 券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6,128 - - - - - 2.46% 1.73% -
万股
上述补充质押股份已划转至相应的质押专户,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办理完成。
2.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
保障用途。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 占公 已质 未质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计 所持 司总 押股 押股
名称 (股) 比例 计质押数量 质押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份中 份中 未质押股份中 份中
(%) 比例 比例 限售股份数量 冻结 限售股份数量 冻结
(%) (%)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红星 2,489,927,872 70.14 1,206,814,085 1,268,094,085 50.93 35.72 1,268,094,085 0 1,212,221,687 0
控股
红星控股的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等合计共持有公司
10,474,806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所持公司股份
均不存在质押情况。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等合计共持有公司2,500,402,678 股(其中 2,480,315,772 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余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43%。本次补充质押后,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总数为 1,268,094,085 股,占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7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5.72%。
二、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说明
1、红星控股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97,805,085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3.9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76%,对应融资余额人民币 8 亿元;未来一年内(不包含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红星控股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自筹资金等;红星控股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红星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红星控股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红星控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红星控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红星控股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红星控股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