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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27 沪市 三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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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827: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9

601827: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61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
大道 3 号公司 601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3)未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要求,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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