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816 公司简称:京沪高铁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京沪高铁 601816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赵非 -
电话 010-51896399 -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 -
号写字楼第三、四层
电子信箱 crjhgt@vip.163.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 调整后 调整前 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94,945,897,038.91 288,545,047,112.67 288,545,047,112.67 2.22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188,647,269,027.56 183,997,251,336.25 183,997,251,336.25 2.53
产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本报告期 调整后 调整前 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9,279,279,431.77 7,927,637,163.06 7,927,637,163.06 143.19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5,136,105,134.74 -1,027,618,871.47 -1,027,837,660.25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5,135,984,626.52 -1,029,890,449.38 -1,030,109,238.16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9,444,110,174.11 962,758,597.00 962,758,597.00 880.94
额
加权平均净资 2.68 -0.55 -0.55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1046 -0.0209 -0.0209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1046 -0.0209 -0.0209
(元/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22,78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 43.39 21,306,477,996 0 无 0
司 人
平安资管-建设银行-京 境内非
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 国有法 6.61 3,245,958,828 0 无 0
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有法 6.24 3,062,225,309 0 无 0
人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4.77 2,344,607,848 0 无 0
人
上海申铁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4.57 2,245,670,345 0 无 0
人
南京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 国有法 4.38 2,150,717,782 0 无 0
任公司 人
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 国有法 3.84 1,887,271,850 0 质押 622,708,000
团)有限公司 人
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 国有法 3.77 1,852,989,758 0 无 0
限公司 人
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境外法 2.25 1,105,148,700 0 无 0
人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 国有法 1.77 866,760,547 0 无 0
公司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
明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变更日期 2023-02-01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京
信息披露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 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变更名称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7)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