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601801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召开
目 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案
议案1.00:《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丁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 议 须 知
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遵守会场纪律,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选择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在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入“弃权”。
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程序和会务等事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
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依照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各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但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六、出席大会的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要求,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登记,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程序、登记顺序和时间等条件确定发言人员。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八、大会推选 2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及 1 名律师代表参加对审
议议案表决投票的监票和计票工作并在表决结果上签字,以上人员由现场推举产生,以鼓掌形式通过。
九、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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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丁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候选人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丁勇先生简历如下:
丁勇先生:1970 年 12 月出生,汉族,本科,高级出版物发行员,
中共党员。历任蚌埠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滁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总经理,阜阳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请予以审议。
2023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