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 2020-072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发起设立基金并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类型:子公司发起设立基金并认购基金份额。
投资标的:中交大连金普新区城市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10 万元。
释义
1 中交大连金普区城市 指 中交大连金普新区城市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发展基金 限合伙)
2 基金公司 指 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3 海绵城市公司 指 大连金普新区海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 金普区政府 指 大连市金普新区政府
5 中交建银 指 中交建银(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 投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助力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促进大连市三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切实转
变政府职能,创新投融资机制,金普新区政府计划设立基础设施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
(二)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交大连金普新区城市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基金公司与金普区政府制定的投资主体海绵城市公司及中交建银设立并管理的契约型基金共同发起设立中交大连金普区城市发展基金。基金公司将作为大连金普区城市发展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拟认缴 10 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已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 海绵城市公司
海绵城市公司系大连市金普区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
3. 法定代表人:胡爱国
4.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窑路 38 号
5. 经营范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市政基础设施及智能化设施建设、维护和运营;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市政绿化和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市政综合管廊的设计、建设和维护;环境综合治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态和土壤修复、土地和矿山修复和综合利用;土地综合开发和利用;房地产开发;产业园区开发和运营;高新技术材料生产;
政府授权项目的经营和管理;停车场建设、管理和运营;广告牌制作、安装、维护和运营;社会经济咨询;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契约型基金
公司合营企业中交建银设立并管理的契约型基金将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中交建银的基本情况如下:
1.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 万元
3.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 169 号 2 层 201 单元 H 室
4. 股权结构: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0%,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持股 35%,中交海西投资有限公司 15%
5. 经营范围: 受托对股权投资基金进行管理运作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三、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基金公司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3. 法定代表人:单会川
4.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 2 号 219 室
5.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 中交大连金普区城市发展基金的设立方案
中交大连金普区城市发展基金拟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注册地为大连市金普新区,由基金公司与海绵城市公司、中交建银管理的契约型基金共同出资设立,基金规模为 200.001 亿元,其中海绵城市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 100 亿元,中交建银管理的契约型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 100 亿元。基金的存续期不低于 40年(暂定,根据合伙人决议可适当延长)。
基金公司将出资 10 万元,在基金设立后担任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基金的日常事务。
(二) 基金投资方向和投资模式
中交大连金普区城市发展基金主要采取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的方式开展项目投资,主要以公司及附属公司参与的、大连市金普新区辖区内的产业及基建项目为主,在履行金普新区政府及中交集团内部审批程序后,开展特定项目投资。投资具体项目时,公司指定主体及其他财务投资者(如有)将认购契约型基金份额,通过契约型基金间接参与中交大连金普区城市发展基金。
(三) 基金投资决策体系
金普基金对外投资相关决策事项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书面决议的形式予以决定。
金普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基金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委派一名委员,各有限合伙人分别委派一名委员。开展项目决策时,由基金公司召集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各委员就项目投资进行表决。
(四) 基金退出
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公司清算等方式;其他权益投资则依照投资有关的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设计专门的退出安排。
(五) 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基金公司是公司子公司,不是公司的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来不拟增持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没有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中交大连金普区城市发展基金能够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和社会资本参与的作用,支持金普新区的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投资方向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整合外部政府和高效资源。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