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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778 沪市 晶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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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科技:关于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晶科科技:关于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1、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售电站资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有限”)拟与山东水发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水发”)签署《关于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及《关于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拟将晶科有限持有的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鄱阳晶科”)100%股权出售给山东水发,股权转让对价为 28,041.29 万元。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于对外出售电站资产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1 年4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45)。

  由于鄱阳晶科的银行债务解决方案未获得金融机构同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晶科有限与山东水发仅完成了《关于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的签署,尚未签署《关于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也未办理相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2、宜兴品和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出售电站资产的议案》,电力有限拟将其持有的宜兴品和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品和”)、宿州盛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盛步”)和宿州晶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晶海”)各 100%股权出售给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新能源”),股权转让合计为人民
币 12,533.74 万元,其中宜兴品和 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533.74 万元。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于对外出售电站资产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7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78)。

  截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晶科有限与湖北新能源签署了有关宿州盛步和宿州
晶海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关于对外出售电站资产的
进展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106)。

  因市场情况变化并考虑公司实际需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湖北新能源签署有关宜兴品和的股权转让协议,未进行股权变更登记。

    二、终止事项及决策程序

  (一)终止事项及原因

  1、宜兴品和是公司旗下的宜兴35MW光伏电站的项目公司。公司2019年开始基于快速回笼资金建设新的平价光伏电站、改善自持电站结构的考虑,陆续出售部分光伏电站。近两年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光伏发电行业的相关融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融资环境逐步改善,国家补贴电费发放速度也逐渐加快。公司在外部融资成本降低、多个电站完成出售、国补发放提速等多项因素加持下,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综合公司的现状以及宜兴品和的发电收益情况较佳,公司拟不再出售宜兴品和。

  2、鄱阳晶科是公司旗下的鄱阳县饶丰镇102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的项目公司,晶科有限与山东水发原计划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后推进股转交割事宜。由于公司未能与银行就鄱阳晶科提前偿还项目贷款涉及的违约金事宜达成一致,各方也无法就承债式收购方案形成一致意见。因此在签署鄱阳晶科的股权转让协议后,公司未与山东水发进一步签署补充协议,未办理鄱阳晶科的股转交割。综合本次交易的推进障碍、公司现状以及鄱阳晶科发电收益情况,经友好协商,公司与山东水发共同签署了《关于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终止协议》,决定终止鄱阳晶科的股权转让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山东水发签署了《关于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终止协议》,确认各方基于《股权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存在任何未决争议及违约事项,互不承担《股权转让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公司未与湖北新能源签署转让宜兴品和 100%股权的正式协议,本次终止出售宜兴品和 100%股权事宜不存在协议纠纷和违约责任。

    本次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事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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