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2023 年度合作框
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业务的
开展,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拟签署的《2023 年度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
述,双方将以本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为上限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公允、
合理的合作原则,就具体合作事宜展开进一步商谈并签署具体的项目合作协
议。
鉴于公司以往与关联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合作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取得了良好的发电收益,双方拟进一步深化合作,在晶科能源指定厂区内投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为其指定生产线提供综合节能改造服务(以下简称“节能改造项目”),促进节能减排及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就上述合作事宜与晶科能源签署《2023 年度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双方根据各项目情况,按照公允、合理的合作原则进一步签署具体协议并推进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 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2023 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晶科能源签署《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并同意以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为上限推进关联交易的具体实施。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和胡建军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需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2023 年度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和节能改造项目的合作期限分别为 25 年和 5 年,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韩洪灵先生、彭剑锋先生和丁松良先生经事前审核,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署《2023 年度合作框架协议》,主要是关于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节能改造项目与关联方发生的售电、综合节能改造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本协议的签订及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运营规模,拓展综合节能改造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和实际业务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互利、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对该事项亦回避表决。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发表的书面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运营规模,拓展综合节能改造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关联销售定价政策与公司和其他客户的相关定价政策基本一致,定价合理、公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 易 2023 年度 2023 年第一季度
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
(未经审计)
采购组件、支架 50,000.00 8,091.35
采购 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
原材 采购储能设备 18,000.00 0
料
小 计 68,000.00 8,091.35
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 屋顶分布式电站的售 12,060.70 1488.14
销售 电交易注
商品 小 计
12,060.70 1488.14
JinkoSolar Holding 电站托管服务 670.00 166.74
Co.,Ltd
储能充放电服务注 735.67 104.19
提供 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
劳务 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 服务 1,300 273.13
变电站运维服务 — 25.16
小 计 2,705.67 569.22
晶科绿能(上海)管理 租赁办公场地 536.00 124.97
有限公司
租赁
房产 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 租赁厂区屋顶注 816.00 217.34
小 计 1,352.00 342.31
合 计 84,118.37 10,491.02
注:上表所列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包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向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提供长期售电服务中对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有关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9日、2021年2月6日、2021年8月20日、2021年10月30日、2022年2月17日、2022年8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2020-015、2021-010、2021-
091、2021-092、2021-124、2022-018、2022-122和2022-159)。截至2023年3月底,上述框架
协议下11个项目已并网运营,剩余6个项目正在开工筹备或建设中、尚未并网运营。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预计本协议项下各项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具体如下:
1、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合作
公司在关联方厂区内投建屋顶分布式电站,电站所发电量优先出售给关联方
使用,结算电价以项目所在地电网的同时段工业电价为基础给予一定折扣,售电
期限25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 25 年运营期 电价
售电总金额 折扣
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 6,360 9.7 折
销售商品 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 屋顶分布式电站 39,340 9.0 折
的售电交易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11,186 8.5 折
小 计 56,886
2、节能改造项目合作
公司为关联方的生产线供热系统提供节能改造服务,并按约定费率向关联方
收取综合节能改造服务费,服务期限5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 5 年运营期 能源服务
交易总额 费率
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 1,964
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综合节能改造服 688
提供劳务 务 见注释
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 1,082
晶科能源(鄱阳)有限公司 1,964
小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