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8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金塔县49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金塔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截至2022年5月31日,金塔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046.12万元,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1,776,415.0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1 清远市三排镇 100MW 农光互补综合利 36,333.00 34,000.00
用示范项目
2 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 37,180.00 35,000.00
项目
3 金塔县 49MW 光伏发电项目 24,269.30 16,000.00
4 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200MW 光伏平价 76,731.38 72,000.00
上网项目
5 讷河市 125.3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 56,425.00 53,000.00
6 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90,000.00 90,000.00
合计 - 320,938.68 30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297,668.00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297,177.64 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490.36 万元。截
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9,167.9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
目使用 154,167.99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5,000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
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98,500.0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 2,658.19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101,158.19 万元(含尚
未支付和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490.36 万元)。
各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元)
晶科电力科技 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 15011500008862 238,949,137.39
股份有限公司
晶科电力科技 南京银行上海分行 0301260000004911 241,707,675.41
股份有限公司
晶科电力科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936001010015966721 30,461,226.53
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饶市广信区开发区支行
晶科电力科技 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 793900081510868 112,172,458.79
股份有限公司
晶科电力科技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0434520000306995 87,176,179.44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晶科电力科技 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90102029012324235 216,661,974.64
股份有限公司
晶科电力科技 兴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216110100100427633 84,453,287.94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011,581,940.14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金塔县 49MW 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金塔项目”)于 2020 年 12 月并网
发电投入试运行,并于 2022 年 3 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鉴于金塔项目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金塔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金塔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 已使用 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 节余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D=A-B+C)
(A) (B) (C)
金塔县 49MW 16,000.00 13,022.55 68.67 3,046.12
光伏发电项目
注: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金塔项目尚未支付的工程质保金及部分合同尾款 656.06 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金塔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046.12 万元,其中账户利
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收益 68.67 万元,尚未满足相关合同付款条件的工程质
保金以及部分合同尾款 656.06 万元尚未支付。
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主要系金塔项目于 2020 年 8 月开工建设,开工时间较
早。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
金到账后,公司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时,对于以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且银票尚未到期的资金以及支付款项中包含的税金部分合计约2,890万元
未予以置换,导致募集资金节余。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保障符合项
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加强费用的控制和管理,
也节约了部分资金的支出。
五、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将金塔项目的节余募
集资金 3,046.12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
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金塔项目尚未支付的工程质保金和部分合同尾款,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金塔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募投项目结项要求。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金塔项目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将金塔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及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金塔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将金塔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