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ST 力帆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或网络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徐志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朱军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徐志豪、朱军、钟弦,其中徐志豪为召
集人。
2. 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肖翔、钟弦、周充、窦军生、任晓常,
其中肖翔为召集人。
3. 提名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窦军生、徐志豪、周充、任晓常、肖翔,
其中窦军生为召集人。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任晓常、钟弦、王梦麟、肖翔、
窦军生,其中任晓常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徐志豪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杨波先生为公司总裁,总裁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总裁杨波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叶长春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徐志豪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伍定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凯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
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3)。
(八)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拟将本公司名称更名为“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LifanTechnology (Group) Co., Ltd.”,最终以工商核名及变更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
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4)。
(十)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