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1728 沪市 中国电信


首页 公告 601728:中国电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二级筛选:

601728:中国电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30

601728:中国电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3 号],以下简称“《上市管理办法》”)等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等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网下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超额配售选择权、回拨机制及锁定期设置的处理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中银证券、华泰联合和招商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396,135,267 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
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1.38%(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联席主承销商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或称“绿鞋”),若绿鞋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1,955,555,267 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2.87%(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超额配售的股票全部面向网上投资者配售。

    3、本次发行定价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规模具有不确定性。


    4、投资者将在 2021 年 8 月 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
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和13:00-15:00。

    若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5、本次发行的价格将不高于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全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6、初步询价结束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中,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票锁定期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三、战略配售”,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8、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9、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10、根据《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及相关安排,公司将不向《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发行人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关连人士”)配售发行人本次 A 股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1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8 月 11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1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二、中止发行情况”。

  1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14、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同时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八、回拨机制”。

  15、根据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报告期(以下简称“报告
期”)内及报告期后的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1 年 1-6 月业绩进行了预计,预计 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约为 2,136.06 亿元至 2,184.17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11%至
13.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175.76 亿元至 178.55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26%至 2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160.66亿元至 163.55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11%至 13%。

  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16、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联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541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中国电信”,股票代码为“60172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0728”。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所经营的移动通信服务、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所属行业代码为“I6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2、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的 9:30 至 15:00。关于网下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服务—IPO 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 IPO 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396,135,267 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1.38%(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联席主承销商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绿鞋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1,955,555,267 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2.87%(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超额配售的股票全部面向网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