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
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背景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完
成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需要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最新监管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以下简称“本次修订”)。
二、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722,300 份,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
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本次行权新增股份 4,722,300 股的登记手续,并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收
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4,722,300 股,由 1,774,771,370 股变更为
1,779,493,670 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注册
资本将由 1,774,771,370 元变更为 1,779,493,670 元。
(二)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公司原注册地址为“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 167 号”,位于中国(河
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的相关要求,公司注册地址将变更
为“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九大街 167 号”,公司实际地址不变。
(三)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变更前后的对比详见下述《公司章程》拟修订的相应条款。
三、《公司章程》拟修订的情况
序号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
1 第五条 公司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 第五条 公司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
大街 167 号 (经开)第九大街 167 号
2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774,771,370 元。 1,779,493,670 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设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设
计、加工、制造矿山机械设备、环保设备、通用 计、加工、制造矿山机械设备、环保设备、通用
机械、电站设备、附属配件、工模具; 金属材料 机械、电站设备、附属配件、工模具; 金属材料
3 的销售; 软件开发、销售、咨询、维护、测试; 的销售; 软件开发、销售、咨询、维护、测试;
企业管理咨询; 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企业管理咨询; 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
国家禁止和限定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不动产租 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从事货物和技
赁、有形动产租赁、技术服务。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定的货物和技术
除外;不动产租赁、有形动产租赁、技术服务。
第二十四条 在 H 股发行完成后(未行使超额 第二十四条 在 H 股发行完成后(未行使超额
配售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已发行普通股总 配售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已发行普通股总
数为 162,112.2 万股,其中内资股 137,788.78 数为 162,112.2 万股,其中内资股 137,788.78
4 万股,外资股 24,323.42 万股。 万股,外资股 24,323.42 万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190 号文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3190 号文核
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非 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非
公开发行了 111,349,370 股 A 股股份。发行完成 公开发行了 111,349,370 股 A 股股份。发行完成
序号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
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为: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 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为: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
173,247.137 万股,其中内资股 148,923.717 万 173,247.137 万股,其中内资股 148,923.717 万
股,外资股 24,323.42 万股。 股,外资股 24,323.42 万股。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授予的 4,230.00 万股 A 股股份于 划的激励对象授予的 4,230.00 万股 A 股股份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完成发行登记。发行完成后, 2021 年 6 月 11 日完成发行登记。发行完成后,
公司股本结构变化为: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 公司股本结构变化为: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
177,477.137 万股,其中内资股 153,153.717 万 177,477.137 万股,其中内资股 153,153.717 万
股,外资股 24,323.42 万股。 股,外资股 24,323.42 万股。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首次行权新增的 472.23 万股 A 股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完成发行登记。发行完成后,
公司股本结构变化为: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
177,949.367 万股,其中内资股 153,625.947 万
股,外资股 24,323.42 万股。
第三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三十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是,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5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票的公司债券;
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七)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情况。
(七)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活动。
第四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十条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6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