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 2021-078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参股公司郑州
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股份”或“标的公司”)
29.82%的股份,现拟将持有的速达股份 10%的股份(以下简称“交易标
的”)转让给扬中市徐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
中徐工”),转让价格为 9,48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扬中徐工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发生交易,未与不同关联
人发生股权转让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所涉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参股公司资产结构和产业布局,为参股公司引入优质股东,支
持参股公司快速发展,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费广胜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速达股份 10%的股份转让给扬中徐工,转让价格为 9,480.00 万元。同日,公司与扬中徐工签署了《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速达股份 29.82%的股份,本次交易后,公司仍持有速达股份 19.82%的股份。
扬中徐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州徐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股权”)的董事、总经理费广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关证券监管法规规定,受让方扬中徐工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了本次交易事项之外,本次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发生交易,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股权转让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扬中市徐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321182MA207W321G
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州徐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1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9-10-15
登记机关 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期限 2019-10-15 至 2039-10-14
注册地址 镇江市扬中市三茅街道春柳北路 382-5 号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不得开展吸收公众存款、
投资担保、设立资金池、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 董事长:陆川
主要人员 董事、总经理:费广胜
关联方扬中徐工主要是从事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的合伙企业,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泓羿投资管理(河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的合伙份额,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工股权的董事、总经理费广胜先生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除此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扬中徐工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扬中徐工
的资产总额为 465,835,510.70 元、资产净额 454,798,087.92 元、营业收入2,215,932.92 元、净利润 4,970,526.85 元。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受让方扬中徐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工股权的董事、总经理费广胜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关证券监管法规规定,受让方扬中徐工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类别:出售资产
(二)交易标的:本次交易标的为速达股份 10%的股份,即 570.00 万股速
达股份的股权。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速达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 91410100692197704R
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李锡元 注册资本 570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 成立日期 2009 年 07 月 07 日
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期限 2009 年 07 月 07 日至长期
住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北一路 138 号新亚大厦 15 层
煤矿、工程、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配件销售;煤矿、工程、隧道施工专用机械
设备生产、维修、维护;煤矿设备的租赁与销售;煤矿成套设备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液压软管总成扣压安装;液压软管、接头及其他液压元件的销售;流体连接
安全防护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流体连接安全防护产品的销售;废旧
物资的回收利用;再生物资回收与利用;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四)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在本次交易前后,速达股份的股权结构变动对比如下:
交易前 交易后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比例
1 李锡元 17,150,009 30.0877% 17,150,009 30.0877%
2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 17,000,009 29.8246% 11,300,009 19.8246%
司
3 上海琪韵投资管理事务所 7,499,979 13.1579% 7,499,979 13.1579%
(普通合伙)
4 贾建国 6,375,003 11.1842% 6,375,003 11.1842%
5 新余鸿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2,847,000 4.9947% 2,847,000 4.9947%
(有限合伙)
6 李优生 2,125,000 3.7281% 2,125,000 3.7281%
7 扬中市徐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5,700,000 10.0000%
(有限合伙)
8 其他股东 4,003,000 7.0227% 4,003,000 7.0227%
合计 57,000,000 100% 57,000,000 100%
(五)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速达股份合并财务报表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43,616,279.35 866,162,021.16
负债总额 494,348,615.70 366,927,998.25
资产净额 549,267,663.65 499,234,022.91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22,011,859.79 605,955,987.33
净利润 50,033,640.74 70,886,596.96
注:上述财务指标中,2020 年度指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 年 1-6 月数据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亚审[2021]1110 号)。
(六)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
为确保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华”)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价值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本次交易价格定价的依据。
中天华对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速达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扬中市徐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股权交易所涉及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1]第 10892 号)。根据该资产评估报
告,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速达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94,800.00
万元,评估增值 39,873.23 万元,增值率为 72.59%。
评估方法和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及资产基础法进行,在比较两种评估方法所得出评
估结论的基础上,分析差异产生原因,最终确认评估值。
1、收益法评估结果
速达股份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94,800.00 万元,评估增值 39,873.23
万元,增值率为 72.59%。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速达股份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申报的账面资产总额 89,898.55 万
元、总负债 36,941.22 万元、净资产 52,957.33 万元;总资产评估值为 98,277.91
万元,增值额为 8,379.36 万元,增值率为 9.32%;总负债评估值为 36,941.22 万
元,无减值;净资产评估值为 61,336.69 万元,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