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2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5% ,
低于30%,主要原因是由于考虑到公司主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和当下特殊阶段,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和业务扩张对资金的需求,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更
好地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所需,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
创造更大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5,771,454.6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 2022年 12月31 日,
公司总股本998,53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853,06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665,771,454.6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88,629,948.35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9,853,06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铝加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特别是原材料的购买,包括铝锭原料及各类添加合金原料的购买和日常业务经营均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特别是近年来,受国内能源双控、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突发事件等影响,大宗原材料呈现不规律的波动态势,为保障顺畅的生产运营,公司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
(二)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战略扩张的需求
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为进一步扩大规模、增强竞争优势,公司将在重庆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新能源汽车用高端铝板带箔项目”,对充裕资金有着较为强烈的需求。同时,在当前和今后国家“双碳”目标和新能源市场蓬勃发展的战略契机下,面对良好的市场发展机遇,公司致力于不断开发新能源汽车领域及储能领域的高品质、高技术含量的电池相关材料及铝热传输材料,在技术研发、工艺改进、管理创新等各个方面,都将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为满足未来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需要留存一定收益,以不断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产品更新迭代,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前提下,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充分、审慎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求的有机结合而做出的。留存利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所需,将更有利于公司扩大规模、提升价值、回报股东。
公司计划将2022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业务发展、项目建设、补充运营资金、进行技术研发及市场拓展,从而进一步做大做强主业,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分红政策与分红要求。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低于30%,主要是由于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特点、近年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态势、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及战略扩张等需要,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给股东以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的宗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情况、可分配利润的充裕程度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