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3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2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5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 78,477,758 股,发行价格为 30.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5,141,174.16 元,扣除发行费用 34,712,005.0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0,429,169.09 元(以下简称“2017 年募投项目资金”)。上述募集资
金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发
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536 号)。
(二)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2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2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 47,058,823 股,发行价格为 42.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77.5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1,582,130.7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8,417,846.74 元(以下简称“2021 年募投项目资金”)。上述募集资金
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47 号)。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其中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
获得上述股东大会授权后,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金额为 60,000 万元,其中来自 2017 年募投项目——汽车智能刹车系统项目、汽车电子真空泵项目的金额为 20,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将上述来自 2017 年募投项目——汽车智能刹车系
统项目、汽车电子真空泵项目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 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此期间,公司对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归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余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0 万元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