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24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于 2022 年3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
知,并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通讯方式进行,会
议应参加董事 6 名,实参加董事 6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马廷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 年实现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
公司自上市以来每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低于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
税),实施了稳定的、连续的现金分红。鉴于当前公司处于转型升级发展阶段,重点布局进军新能源新材料、交通轻量化等用铝领域,充分发挥再生铝保级利用优势,打造绿色循环经济。正在建设当中的河南明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义瑞新材年产 70 万吨再生铝及绿色新型铝合金材料等重大项目资金需求较大。且铝加工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充足的日常运营自有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 2021 年度采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0 元(含
税)的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82,582,320 股为基数测算,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将达 38,919.63 万元,占公司近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41%,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关于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 2022 年度拟接受银行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公司自身运营的资金需求来确定用款计划。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关联董事马廷义先生、
化新民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 亿元自有资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5 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明泰铝业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明泰铝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明泰铝业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4、《明泰铝业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明泰铝业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明泰铝业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明泰铝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8、《明泰铝业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9、《明泰铝业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10、《明泰铝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11、《明泰铝业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2、《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13、《明泰铝业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4、《明泰铝业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5、《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