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27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99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向 5 名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76,688,33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人民币 14.06 元/股。截至 2017 年 12 月 5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1,078,237,990.1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6,914,237.01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1,071,323,753.09 元。
截止 2017 年 12 月 5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大华验字[2017]00088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847,276,563.62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97,682,648.21 元;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438,102,175.86 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 438,102,175.86 元),本年度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1,491,739.55 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 11,491,739.55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81,878,938.13 元
(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 224,047,189.47 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合计 57,831,748.66 元),其中:银行存款81,878,938.13 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200,000,000.00 元。
(二)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向社会公
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18,391,100 张,每张面值 100.00 元,债券期限 6 年。截至 2019
年4月 16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1,839,1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22,584,444.97元,募集资金净额 1,816,525,555.03 元。
截止 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会验字[2019]396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65,912,431.60 元,
其中: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 180,450,564.04 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 180,450,564.04 元),本年度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85,461,867.56 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 85,461,867.56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620,783,522.84 元(其中募集资金
余额为 1,550,613,123.43 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合计 70,170,399.41 元),其中:银行存款 120,783,522.84 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500,000,000.00 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决定聘请华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担任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决定聘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华林证券未
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原证券完成。
根据公司与中原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
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 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 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一)2017 年非公开发行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76200078801700000536 471,448,090.86 1,842,434.42 活期
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 8111101012600720672 200,000,000.00 13,456.13 活期
行
中行郑州高新区支行 249457117305 200,000,000.00 24,458.08 活期
交行郑州铁道支行 411899991010004138031 200,000,000.00 1,521.76 活期
广发郑州金城支行 9550880026122601120 79,997,067.74 活期
合 计 1,071,448,090.86 81,878,938.13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 1,071,448,090.86 元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000889 号)中募集资金
净额 1,071,323,753.09 元的差额 124,337.77 元为募集资金在验资户产生的利息扣
除相关转账手续费后的净额。
2、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期
理财 产品名称 申购日期 到期日 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银行 余
额
广 发
郑 州 协定存款 2021.6.24 2021.12.24 50,000,000.00 50,000,000.00
金 城
支行
利多多公司稳
浦 发 利 21JG6201
银 行 期(3 个月网 2021.7.2 2021.10.8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郑 州 点专属 B 款)
分行 人民币对公结
构性存款
期
理财 产品名称 申购日期 到期日 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银行 余
额
广 发
郑 州 协定存款 2021.6.24 2021.12.24 50,000,000.00 50,000,000.00
金 城
支行
利多多公司稳
浦 发 利 21JG6419
银 行 期(3 个月网 2021.10.11 2022.1.11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郑 州 点专属 B 款)
分行 人民币对公结
构性存款
合 计 450,000,000.00 250,000,000.00 200,000,000.00
(二)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
方式
交通银行郑州百花 411899991010004754530 1,317,257,283.14 活期
路支行
中行郑州高新区支 253365587762 100,000,000.00 70,782.15 活期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