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0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结构性存款受托方:浦发银行郑州分行
本次委托金额:20,000 万元
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 21JG6201 期(3 个月网点专属 B 款)人民币对
公结构性存款
期限:2021 年 7 月 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08 日
结构性存款受托方:兴业银行郑州分行
本次委托金额:20,000 万元
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期限:2021 年 7 月 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
泰铝业”)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临 2020-060”、 “临 2021-013”号公告)
一、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向
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 20,000 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司 “临 2020-029”号公告),上述结构性存款已全部赎回,本金及收益如期到账。
二、本次具体实施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资金来源为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 亿元,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 亿元。
1、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9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76,688,33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4.06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078,237,990.1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914,237.01元,明泰铝业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71,323,753.09 元。上述资金于 2017年 12 月 5 日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889 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投项目为“年产 12.5 万吨车用铝合金板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年产 12.5 万吨车用铝合金板项目 135,868 107,170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83,578.65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8,782.20 万元,全部为银行存款。
2、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3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 1,839.11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价人民币 100 元/张,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83,911.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258.44 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81,652.56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全部到位,业经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9]3963 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投项目为“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271,995 181,652.56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18,229.08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67,870.08 万元,其中:银行存款 870.08 万元,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 6.7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 亿元。
(三)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金额 预计年 预计收 产品 是否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万 化收益 益金额 期限 收益 构成
名称 类型 名称 元) 率 (万元) (天) 类型 关联
交易
利多多公司稳利
浦发银 结构 21JG6201 期(3 1.40%~ 74.67~ 保本
行郑州 性存 个月网点专属 B 20,000 3.50% 186.67 96 浮动 否
分行 款 款)人民币对公 收益
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 结构 兴业银行企业金 1.50%~ 146.30~ 保本
行郑州 性存 融人民币结构性 20,000 3.60% 351.12 178 浮动 否
分行 款 存款 收益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现金管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结构性存款合同主要条款
1、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1 日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银行账号:
76200078801700000536)购买 20,000 万元。
(2)产品成立日:2021 年 7 月 2 日。
(3)本金及收益:产品成立且投资者成功认购产品的,银行向投资者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协议相关约定,向投资者支付应得收益。
2、兴业银行郑州分行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1 日向兴业银行郑州(银行账号:
462010100101075541)购买 20,000 万元。
(2)产品成立日:2021 年 7 月 2 日。
(3)本金及收益:产品成立且客户持有该存款产品直至到期日,兴业银行在兑付日向客户支付全部本金,并根据相关约定,向客户支付应得收益。
(二)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投向
1、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理财资金投向
结构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按照监管规定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贵金属、大宗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2、兴业银行郑州分行理财资金投向
产品收益挂钩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进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利益。四、结构性存款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兴业银行郑州分行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77,346.88 1,337,893.01
负债总额 375,598.13 388,135.71
净资产 901,748.75 949,757.30
2020 年度(1-12 月) 2021 年第一季度(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528.84 28,420.05
备注:2020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9.01%,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
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对闲置的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结果以公司发布的审计报告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的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结构性存款收益降低。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2.7 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