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1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340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3 月更名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向 7 名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6,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
币 11.33 元/股。截至 2015 年 11 月 18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736,45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13,842,180.32 元,募集资金净额 722,607,819.68 元。
截止 201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112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0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753,947,963.77 元,募
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其中: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52,355,594.26 元(其中置换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76,175,430.00 元),本年度合
计使用募集资金 1,592,369.51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
毕。
(二)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99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向 5 名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76,688,33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人民币 14.06 元/股。截至 2017 年 12 月 5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1,078,237,990.1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6,914,237.01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1,071,323,753.09 元。
截止 2017 年 12 月 5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大华验字[2017]00088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835,784,824.07 元,其
中: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币 771,624,282.22 元(其中置换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97,682,648.21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64,160,541.85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85,813,625.96 元(其中募集资金余
额为 235,538,929.02 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50,274,696.94 元,),全部为银行存款。
(三)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 22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向社会公
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18,391,100 张,每张面值 100.00 元,债券期限 6 年。截至 2019
年4月 16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1,839,1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22,584,444.97元,募集资金净额 1,816,525,555.03 元。
截止 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会验字[2019]396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180,450,564.04 元。其
中: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币 55,200,131.82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25,250,432.22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680,123,760.06 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1,636,074,990.99 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44,048,769.07 元),其中:银行存款 130,123,760.06 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550,0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二届十六次及三届二次董事会修订完善。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决定聘请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林证券完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26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决定聘请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2017 年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决定聘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华林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原证券完成。
根据公司与中原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8111101014000130052 722,607,819.68 0 活期
民生银行郑州商鼎路支行 695887165 0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交行郑州铁道支行 4118999910100032033 0
84
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8111101013100162361 0
交行郑州铁道支行理财专户 4118999910100039407 0
82
平顶山银行郑州建设西路支 6020601012010035067 0
行理财专户
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462010100100869944 0
兴业银行郑州建设西路支行 462220100100030289 0
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462010100100763945 0
合 计 722,607,819.68 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2 万吨交通用铝型材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将上述账户全部注销。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2017 年非公开发行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浦发银行郑州支行 76200078801700000536 471,448,090.86 43,382.95 活期
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8111101012600720672 200,000,000.00 13,415.39 活期
中行郑州高新区支行 249457117305 200,000,000.00 26,205.33 活期
交行郑州铁道支行 411899991010004138031 200,000,000.00 2,110.47 活期
广发郑州金成支行 9550880026122601120 285,728,511.82 活期
合 计 1,071,448,090.86 28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