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2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的额度:公司拟使用人民币不超过 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的产品范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
泰铝业”)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7 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3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 1,839.11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价人民币 100 元/张,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83,911.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258.44 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81,652.56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全部到位,业经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9]396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序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初始余额(元)
号
1 中国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 253365587762 100,000,000.00
发区支行
2 交通银行郑州百花路支行 411899991010004754530 1,317,257,283.14
3 建设银行巩义支行 41050179410800000911 0
4 广发银行郑州金成支行 9550880026122601300 400,000,000.00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180,450,564.04 元。募
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680,123,760.06 元,其中:银行存款 130,123,760.06 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550,000,000.00 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0 元。
本次募投项目为“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271,995 181,652.56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不超过 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的产品范围及实施方式
现金管理进行的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五)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8 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高流性动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会同证券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277,346.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65,782.41
项目 2020 年 1 月-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528.84
营业收入 1,633,342.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005.00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结果以公司发布的审计报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一)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三)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7 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该议案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认为:明泰铝业本次使用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重大影响,并已经明泰铝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同意明泰铝业本次使用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 12 个月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序 实际投入金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理财产品类型
号 额(万元) (万元) (万元) 本金金额
1 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50.28 /
2 结构性存款 35,000 35,000 1,386.29 /
3 结构性存款 35,000 35,000 696.34 /
4 结构性存款 2,300 2,300 58.95 /
5 结构性存款 12,000 12,000 158.36 /
6 结构性存款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