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9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年3月21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500,000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17年1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确定2017年2月21日为授予日,向
6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500,000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7年2月21日
2、授予价格:7.27元/股
3、授予人数:实际授予6人
4、授予数量:实际授予2,500,000股
5、本次激励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无差异
6、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500,000股限制性股票,占本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0.49%,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见下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 占授予登记前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化新民 副董事长 40.00 16% 0.08%
杜有东 副董事长 40.00 16% 0.08%
刘杰 董事、总经理 40.00 16% 0.08%
雷鹏 董秘、副总经理 50.00 20% 0.09%
孙军训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40.00 16% 0.08%
王利姣 副总经理 40.00 16% 0.08%
合计 250.00 100.00% 0.49%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情况
本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5年。
在授予日后12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标的股
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
第一次解锁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
第二次解锁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7】1012 号验
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7年2月2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
认为:
截至2017年2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预留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认缴出
资款合计人民币18,175,000.00元,其中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2,500,000.00元,
各认缴人全部以现金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13,296,000.00元,累计
股本人民币513,296,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7年3月21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
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510,796,000股增
加至513,296,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公司控股股东马廷
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916,800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比例为20.74%;授予
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05,916,800股,占授予后公司股本比例为
20.63%。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境内法人持股 0 0 0
境内自然人持股 33,066,800 2,500,000 35,566,8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3,066,800 2,500,000 35,566,80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477,729,200 0 477,729,2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77,729,200 0 477,729,200
三、股份总数 510,796,000 2,500,000 513,296,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2月21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 2017 年-2018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7年 2018年
112.54 93.78 18.76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