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6-068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6年11月4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8,040,000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6年10月24日,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6年限
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6年10月24日为授予
日,向581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8,040,000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6年10月2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6年10月24日
2、授予价格:8.09元/股
3、授予人数:实际授予581人
4、授予数量:实际授予28,040,000股
5、本次激励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无差异。
6、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8,040,000股限制性股票,占本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81%,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见下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
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贺志刚 副总经理 41.00 1.46% 0.08%
郝明霞 副总经理 40.00 1.43% 0.08%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209人) 1,874.00 66.83% 3.88%
核心技术人员(204人) 436.00 15.55% 0.90%
核心业务人员(94人) 330.00 11.77% 0.68%
其他骨干员工(72人) 83.00 2.96% 0.17%
合计 2,804.00 100.00% 5.81%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5年。
在授予日后12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标的股
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5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5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6】4869 号验
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6年10月25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
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截至2016年10月25日止,贺志刚、王军伟等581名股票股权激励对象认
缴出资款合计人民币226,843,600.00元由各认购人分别直接缴存于本公司在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支行设立的41050179410800000228银行账户。
本公司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510,796,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
本)人民币28,040,000.00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00%。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6年11月4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482,756,000股增
加至510,796,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公司控股股东马廷
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916,800股,占授予前公司股份比例为21.94%;授予
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05,916,800股,占授予后公司股份比例为
20.74%。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境内法人持股 65,000,000 0 65,000,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0,053,600 28,040,000 38,093,6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5,053,600 28,040,000 103,093,60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407,702,400 0 407,702,4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07,702,400 0 407,702,400
三、股份总数 482,756,000 28,040,000 510,796,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10月24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 2016 年-2018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4,461.38 647.20 3,332.37 481.80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