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1-07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潘树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 人,实际表决董事 15 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王新义先生提名,拟聘任赵西铭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赵西铭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简历如下:
赵西铭先生: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
限公司科员、副主管、主管、部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装备事业部主管。现任本公司证券综合处副处长。
三、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075号公告)
四、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分行申请人民币 6 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 2021 年 8 月 10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