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09-015
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平
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豫国资文[2009]43
号《关于同意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吸收合并方案及协议的批
复》,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平能
化集团”)将吸收合并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平煤集团”)和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将使平
煤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82,748.4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23%)由中平能化集团承继持有,公司已于2009 年9 月22 日作出
提示性公告。日前本公司接控股股东平煤集团通知,中平能化集团于
2009 年10 月29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豁免要约收购平煤集团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申请,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编制了收购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见附件。
本次股权承继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后方可履行。本公司将对后续相
关事项和进程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