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 2022-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中国邮政集团
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续签〈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集
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履
行决策程序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预测 2022-2024 年关联交
易金额上限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审议事项为本行日常业务,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及独立性产生不
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本行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签署的《综合服务
框架协议》《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本行与邮政集团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协议期限为二十年,应当每三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为持续规范
上述关联交易,2021 年 10 月 28 日,本行召开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履行决策程序的议案》。
同时,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预测 2022-2024 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1.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
本行董事会同意本行与邮政集团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及《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同意本行与邮政集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
关联董事张金良先生、刘建军先生、张学文先生、姚红女士、韩文博先生、陈东浩先生、魏强先生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2-2024 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预测事项
(1)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行董事会同意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 2022-2024 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关联董事张金良先生、刘建军先生、张学文先生、姚红女士、韩文博先生、陈东浩先生、魏强先生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2)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行董事会同意本行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联)之间2022-2024 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本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问题。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上述议案已取得本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本行独立董事就《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关
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许可使用协
议〉履行决策程序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预测 2022-2024 年关联交易
金额上限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等议案的关联交易系基于本行业务特点
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相关交易安排及协议条款公平、合理,
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设定的年度上限合理。
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未参加表决,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在预测 2022-2024 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时,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综合
考虑各项业务历史金额和历史增速,并结合各业务 2022-2024 年发展规划,在保
证未来业务协同发展的前提下,设定 2022-2024 年预测上限金额;(2)考虑
2022-2024 年我行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将新增若干关联交易明细项目。具
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2020-2021 年历史金额 2022-2024 年预测上限金额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2020 年预测 2020 年实际 2021 年预测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上限金额 发生金额 上限金额
1 授信类 180.00 64.59 140.00 140.00 140.00 140.00
2 非授信类 65.59 38.97 80.50 89.00 103.50 120.50
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向本行
2-1 13.72 10.00 13.00 14.40 14.90 15.30
出租若干房屋及附属设备
本行向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
2-2 - 0.82 2.00 2.00 2.00 2.00
出租若干房屋及附属设备
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向本行
2-3 4.87 1.71 4.00 4.00 4.40 4.90
销售邮品并提供邮寄服务
2-4 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向本行 10.00 3.94 10.00 11.50 13.80 16.50
销售邮品之外的其他商品
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向本行
2-5 提供存款业务营销及其他业 15.00 5.69 15.00 14.90 19.50 25.70
务营销服务
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向本行
2-6 13.00 8.56 13.50 16.00 17.90 19.80
提供劳务
本行向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
2-7 4.00 3.47 12.00 15.00 17.50 20.00
提供代理销售保险服务
本行向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
2-8 提供代销(经销)贵金属业 5.00 2.61 6.00 5.50 7.00 9.00
务
本行向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
2-9 - 0.83 2.00 2.20 2.50 2.70
销售生产材料及其他商品
本行向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
2-10 - 1.34 3.00 3.50 4.00 4.60
提供劳务
合计 245.59 103.56 220.50 229.00 243.50 260.50
2.与中国银联之间的关联交易
在预测 2022-2024 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时,主要考虑了本行银联卡业务、快
捷支付业务历史金额和历史增速,并结合 2022-2024 年业务发展规划进行测算。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2020-2021 年历史金额 2022-2024 年预测上限金额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2020 年预测 2020 年实际 2021 年预测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上限金额 发生金额 上限金额
1 清算服务-本行支付资金 35.00 11.58 50.00 24.80 32.50 43.20
2 清算服务-本行收取资金 75.00 40.39 95.00 62.70 78.50 98.80
合计 110.00 51.97 145.00 87.50 111.00 142.00
于本公告日期,上述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未超出 2021 年预测上限金额。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邮政集团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10 月 4 日,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改制更
名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依法经营各项邮政业务,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受政府委托提供邮政特殊服务。邮政集团注册资本 1,376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3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000000000192465,法定代表人刘爱力。邮政集团的经营范围为“国内、国际邮件寄递业务;邮政汇兑业务,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