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997.75 元
发行价格:5.55 元/股
发行数量:5,405,405,405 股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 1 名,为本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邮政集团)。
邮政集团认购股份数量为 5,405,405,405 股。
邮政集团认购金额为 29,999,999,997.75 元。
邮政集团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取得股权之日起 5年内不得转让。
预计上市时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邮储银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3月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根据前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本行召开董事会 2020 年第十次会议,逐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0 年 12 月 21 日,本行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逐
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相关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http:www.psbc.com)的相关公告。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21 年 1 月 8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
保监会)出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邮储银行非公开发行 A 股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17 号),原则同意本行非公开发行 A 股方案,
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用于补充本行资本金。
2021 年 3 月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
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25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本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021 年 3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1号),核准本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二)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对象:邮政集团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发行数量:5,405,405,405 股
发行价格:5.55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价格不低于以下价格孰高者:
1、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发行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 A 股股票交
易均价的 80%为 3.97 元/股。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即 2019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5.75 元
/股。根据发行人 2020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
和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行人以截至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6 月 9 日)
的普通股总股本 86,978,562,2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02 元人民币(税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 182.83 亿元人民币
(税前);其中 A 股普通股股本 67,122,395,200 股,派发 A 股现金
红利约 141.09 亿元人民币(税前)。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发行人 2019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调整为 5.55 元/股。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确定为 5.55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997.75 元
发行相关费用:14,084,460.51 元
募集资金净额:29,985,915,537.24 元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中金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1 年 3 月 17 日,中金公司向本行指定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
户划转了募集资金(已扣除保荐和承销费用)。2021 年 3 月 17 日,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验资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316 号),截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
止,邮储银行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05,405,405 股的非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5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29,999,999,997.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4,084,460.51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净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9,985,915,537.24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5,405,405,405.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24,580,510,132.24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3 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五)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
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规模、发行对象、募集资金金额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均明确符合发行人及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方案中的相关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合规;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已依法履行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数量及发行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合法、合规,符合发行人及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方案中的相关安排,发行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 1 名,为本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
序号 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股) (元) (月)
1 邮政集团 5,405,405,405 29,999,999,997.75 60
合计 5,405,405,405 29,999,999,997.75 -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
邮政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5 年 10 月 4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3 号
法定代表人:刘爱力
注册资本:13,76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0000192465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国内、国际邮件寄递业务;邮政汇兑业务,依法经营邮政储蓄业务;机要通信业务和义务兵通信业务;邮票发行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
售、网上销售(有效期至 2022 年 04 月 30 日);各类邮政代理业务;
报刊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政物流、电子邮件等新兴业务;邮政软件开发;电子商务;邮政用品及通讯设备销售;邮政工程规划及邮政器材销售;邮政编码信息和经济技术业务开发、咨询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广告业务;仓储服务;会务、礼仪服务及咨询;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